55555555555555,Shannon was dead. Somebody predicted this terrible scene in a group for which talking about American dramas before. But, it came true in Lost Season2 Episode 6. I'm so hurt for losting the only woman whom I loved in Lost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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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一片网络上的文章,一边看一边想着自己,看到最后一句话,我感到脑子震了一下。
保存了十年的东西,才几秒钟的工夫,就没了!
原文:
*十年以前听罗大佑的歌,大家说我很前卫;十年以后再听罗大佑的歌,大家说,哦,原来你是个这么怀旧的人啊。罗大佑是谁?--邻居家小妹问我。
* 十年以前别人的笑话常常让我捧腹大笑;十年以后只有老板的笑话才能让我捧腹大笑--即使已经听他说过八遍了。
* 十年以前我以为我的生活至少会有500种可能;十年以后我知道我的生活只有2种可能--晚上回家吃饭和晚上不回家吃饭。
* 十年以前别人总是对我很愤怒,就好像我一直是个不良少年一样;十年以后我总是对别人很愤怒,就好像我一直是个良好少年一样。
*十年以前在街头看见她神情羞涩地挽着一个英俊挺拔的男友,一边柔声低语着什么,我愤懑地吹起口哨踢飞一粒石子;十年以后又在街头看见她头发蓬松地拉着一个拖鼻涕的男孩,一边厉声呵斥着什么,身后5、6米开外,是她头顶微秃、肚腩渐挺的丈夫。--一直窃喜在心。
* 十年以前一个会写诗的学长与我促膝谈心,告诉我文学是一个好东西;十年以后做了老板的他又与我促膝谈心,告诉我钱是一个好东西。
* 十年以前同学见面,大家说进步,学习进步;十年以后同学见面,大家说发财,恭喜发财。
*十年以前喜欢两个歌手,一个好像很沧桑,一个好像很忧郁,于是省下钱买了他的每盘卡带;十年以后沧桑的那个离了婚,胖了,又唱歌了,打扮成新新人类一样,忧郁的那个破了产,胖了,又唱歌了,很搞笑很恶俗的那种。买了他们的D版唱片,一边听,一边想明天也去买一套衣服打扮成新新人类玩,一边被逗得大笑。--那些卡带,很久没有听,大概都走音了吧。
* 十年以前我是这个城市里被嘲笑的外来者;十年以后我嘲笑这个城市里的外来者 --但不嘲笑比我有钱的外来者。
* 十年以前津津有味地看偶像剧,逢到中间插的广告,连忙换台或者上厕所;十年以后津津有味地看各种广告,逢到偶像剧,连忙换台或者上厕所。
* 十年以前我听见别人说谎,立刻会大声地揭穿;十年以后我听见别人说谎,笑笑,就走开了。
*十年以前我常常很傻;十年以后我常常很会装傻。
*十年以前我因为不懂而痛苦;十年以后我因为懂得而痛苦。
*十年以前我对一个女孩子说:"我爱你。"她说:"对不起,我们还小。";十年以后我对一个女孩子说:"我爱你。"她说:"对不起,我还小。"
*十年以前明知道那个女生很喜欢自己,也不敢追她--怕被拒绝;十年以后明知道那个女生不喜欢自己,还要去追她--被拒绝也无所谓。
*十年以前邻居养了条小狗,我每次回家,它都会窜出来,呼噜呼噜地用鼻子蹭我的裤腿 ;十年以后偶然回到老房子,邻居家的那条狗已经很老了,躺在门边晒太阳,看见我,忽然摇摇尾巴,站了起来。--它居然还认得我!
* 十年以前,别人告诉我一个故事,我假装不信,其实是相信的;十年以后,别人告诉我一个故事,我假装相信,其实是不信的。
* 十年以前我以为孩子是一个奇迹;十年以后我知道母亲才是一个奇迹。
* 十年以前我认为我需要很多人的爱;十年以后我知道很多人需要我的爱。
*十年以前交过一个笔友,寄来一张红色的树叶书签;十年以后整理柜子时,忽然掉出这张书签,还有几封信。信扔了。书签被随手一搁,后来也找不到了。--保存了十年的东西,才几秒钟的工夫,就没了!
刚刚下载到94中国摇滚乐势力香港红磡演唱会的视频,重温了一下摇滚旧梦。记得是上中学的一个中午,下着雪,终于拿到了这场演唱会的录像带,回家就迫不及待的看了,震惊了,热血沸腾的。那时的摇滚乐真的让人兴奋,每天都在听唐朝黑豹的磁带,热衷于摇滚圈里的是是非非,每个乐队的成员都能如数家珍的说出来。他们大部分都是北京摇滚人,代表了80年代的北京胡同文化,和自己的生活经历很贴切。然而,逐渐的,他们消失了,大部分是真的消失了,小部分是变了样子。现在流行的是“欢快”的朋克,代表了90年代和新世纪的速食文化。下面是张培仁在演唱会结束后的感想,看看那时候的朴实文字吧。

PS:再往上搜索相关文章的时候发现了何勇的Blog —— 麒麟日记,挺有意思的,注意一下他的背景音乐。
1994年12月17日晚上8点,窦唯、张楚、何勇以及作为嘉宾演出的唐朝乐队所参加的「摇滚中国乐势力」演唱会在香港红磡体育馆正式开演,现场坐满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媒体和近万名香港观众。在此之前他们很少有机会亲眼目睹来自北京的新音乐丰采,而在香港这个中国人的娱乐重镇
中,红磡体育馆向来被视为偶像与巨星的舞台,人们在这里一向只为娱乐而来,在声光舞影中求取一夜欢乐。
没有一场演唱会像这天一样,没有熟知的偶像,没有华丽的衣裳,甚至没有人带着香港演出中惯见的哨子和萤光棒,他们空手而来,这是一个没人见过,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的演出。在没有人能预料到的状况下,这场长达三个半小时的演唱会,几乎全程陷入了不可思议的壮态。红磡体育馆历来严格的规定阻止不了上万名决心要站起来的观众,他们用双手和喉咙舞动、嘶吼,他们用双足顿地、跳跃,连向来见惯演出场面的媒体和保安人员也陷入了激动的情绪中,在香港,几乎没有一场演唱会像这样疯狂。
隔天港台的报纸大都以空前显著的版面报导这场演出的盛况,「摇滚灵魂,震爆香江」、「中国摇滚,袭卷香港」、「红磡,很中国」许多评论文章先后对这场演出做出评述,更多文化人和音乐人先后发表许多意见,大家都对演出当天的热烈反应做出高度评价,也同时提出了一个问题: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?」
北京的新音乐乐手们带给港台的冲击正式来自于此,他们首次证明偶像不是一成不变的神话,在香港,这个华人娱乐工业的中心里,有上万个群众同时疯狂于「真实」的力量;他们首次证明,来自丰厚大地母亲的文化养分能够让人产生新的视野和想象,他们见到了久违的音乐本质,发现这是和灵魂相通的线路,因而拋开了惯有的矜持,吶喊疯狂。而带给港台唱片夜与媒体的冲击也是来自于此,他们开始相信,商业应该只是一种流程,一种制度,商业不是一种音乐形式。
这次演出首次结合来自中港台各方的工作人员,他们都对中国人的文化有一种强烈的使命和想象,他们大都相信中国人将会有更繁盛的文化景观,那也不是来自于虚构的娱乐幻境,而应该是来自于更真实广阔的创造力量,他们在这场演出中,都看见了这样的希望。
而对于长久和北京新音乐乐手共事的工作人员如我,并不能维持太久的兴奋,至少兴奋是不够的。我们看见过去十年来,他们在音乐中如何投注全部的生命,我看见他们每一个音符都是生命的延伸,我看见他们对音乐深刻的感情,在香港所带给人们冲击热潮并不是他们创作的目的,在香港,他们公开告诉媒体,北京才是他们生命的源头,中国才是他们创作的根,对所有流连于商业体制中寻求发财致富的人们而言,他们的想法几近不可理解,我们却觉得,这才是中国新音乐的本质,站在这个基础上,我们有更多的未来要去面对,有更遥远的任务在等待,香港演出的成功,只是一开始。
张培仁 1994.12.20
周五做了一天软件培训,下午上网的时候收到消息,猴子休假,从非洲回来了,于是逃跑去望京与大家汇合。在东直门等hpb一起换城铁,这家伙穿了一身很正经的衣服,都走到跟前了我也没认出来。到了望京和猴子、大鸡、郭蛋见面倍感亲切,猴子竟然没有变黑,明显变瘦了,据说那边吃的很差。大家讨论着各自的变化,觉得hpb又黑了,如果路边随便找个人说我们这里有一个从非洲回来的,陌生人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是他。
一边吃一边聊,聊了很多近况也聊了很多以前,说着时间过得真快,已经毕业两年。又说着我们还年轻,还没到时候,别着急。。。大鸡说等咱们老了,咱们住到一起,一块玩个牌什么的,别他妈想指着子女,没用。呵呵,当初我们还讨论过,我们老了会干什么?还会不会一起推星际?从5点多不知不觉就到了十点,感觉就像就像《甲方乙方》里最后一幕的台词:“那天我们都喝醉了,也都哭了,互相说了很多肝胆相照的话,真是难忘的一夜啊”。
音乐·我
前两天逃课没有去单位,早上很早起来开始写东西(什么?你不知道我是作家?),整整一早都在听陶吉吉的《就是爱你》,感觉听着这首歌心情非常的轻松愉快。记得上学的时候,一次在网上和Lida谈论起音乐,我说:“如果我听到一首好听的歌,我希望它的声音非常非常的大,声音能把我包围起来,并且所有人都可以听到,所有人都有和我一样的感觉。”,ABBA有首歌叫《Thank you for the music》,一种很虔诚的感觉。所以我经常会把我听到的好听的歌发给朋友们,这是音乐与我。
电影·我
周围的朋友经常会向我询问最近有什么好看的电影,或者让我介绍几部好看的电影。因为大家都知道我是个电影爱好者。其实我也算不上爱好者,也就算是个喜欢听故事的孩子吧。我喜欢从电影里看别人的生活,看别人处事的方法,这很有意思,在某个时刻电影里的人物做了什么,如果是我,我会怎么做?小时候,在隔壁哥哥的带领下开始看恐怖片,经常去租录像带看,那时他解释为什么要看恐怖片的原因是:“恐怖片很虚幻,离生活很远,我们活在这么现实的世界里,看的电影就应该远离生活一些,这才能够放松。”,这也是一个看电影的目的吧,逃离现实。电影给我带来很多感动,很多振奋,很多娱乐。当然电影也会给生活带来负面的影响,因为现实并不会像电影里那样发展,电影是高于生活的,这是电影与我。
这个周末过得真是郁闷啊,周一要交一个任务,星期五就逃跑没有上班,在家里写呀写呀的。很少里开过电脑,本来想今天能写完,然后写一遍关于蔡明亮的blog,看来是没戏了,一会还是要继续的写呀写的。
正在听Eric Clapton的专辑《Slow Hand》,据说之所以叫slow hand,是因为他的手太快了,让人看着觉得很慢。。真是夸张啊。
马上要搬家了,在这个地方生活了24年从来没有长时间离开过,现在终于要搬走了。周末一直在收拾东西,一边收拾一边发现了好多以前的东西。其中有一大包高中时候和女友写的东西,那时候在白色恐怖的淫威下,早恋只能在地下偷猫进行,写“信”成了我们最好的交流方式,其实也不是信,就是好像小孩子互生爱慕后交换日记似的,每天都写,直到高中毕业的时候积攒了整整一抽屉。下了很大很大的决心,犹豫了很久,还是全部烧掉了,那个年龄写的东西现在实在不想看了,说的话就像《早熟》里演的那样吧,幼稚、青涩。唉,真的是有点可惜。。。。算了算了,过去就过去了吧。而且这种东西留着,以后会变成炸弹的。。。。还好,现在没有女朋友,还可以表示一下对过去的“怀念”。
话题还是回到搬家来吧,对于搬家真是没有什么心理准备,有生以来第一次搬家,直到现在感觉仍好像是要短期离家旅行似的,然而生活了20多年的老房子就要变成废墟了,相比起来,爷爷已经生活一辈子了,搬走那天不知道会是怎样的。。。。。。。
总觉得现在身边离别的情绪很重,生活好像也很不稳定,不仅赶上搬家,还赶上公司搬家,新家和公司新地址贯穿北京南北,一下子感觉好像要流落街头似的。前两天又听起了新裤子的歌,高中玩音乐的时候像新裤子、花这样的朋克是我们时常模仿的对象,因为很简单,所以起初他们并没有给我什么感觉。可是大学有一次晚上和女友在校园里溜达,在礼堂门口听到有人在用吉他弹他们的歌,在那样夏天的深夜里,在那样的校园里,听着校园歌手那样的歌声,无法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。毕业之初,一次在电话里我给女友放新裤子的专辑,听着那首歌,我感觉到她哭了,因为那不仅记录着那个美丽的夜晚,还记录着美丽的大学生活。现在,整张专辑我一首一首的听,怎么也找不到到底是哪一首了,因为那种感觉已经慢慢消逝了。
算了吧,还是准备搬家吧。